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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取 要:笔者对濮阳市“城中村”展开了调查研究,本文讲解了濮阳市城区“城中村”的现状,分析了“城中村”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后遗症“城中村”问题解决问题的几个难题,并对“城中村”问题的解决问题途径明确提出了建议。关键词:城中村;建设;管理 “城中村”是在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下,城市较慢发展,规模急遽扩展,城市围困村庄,村民无土地资源专门从事农业生产,但其户籍、土地权属、经济的组织形式和管理特征等依然保有原先农村形态的现象。这些“城中村”不存在着公共卫生、安全性、治安等大量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着濮阳市的城市形象,社会各界体现相当大,拒绝逐步改建我市的“城中村”。
一、濮阳市城区“城中村”的现状 1、村庄状况 目前,我市的“城中村”主要坐落于高新区和华龙区,是我市城区腹地。高新区现有13个“城中村”(胡村集、胡村南街、裴王通、胡乜、败两头、绪村、安庄、韩庄、石家庄、油辛庄、赵娄两头、四行、娄店。除娄店的村庄规划已请示市政府待批外,其他各村都已完成村庄规划编成),人口16994人,4322户,其中农业人口6797人,非农业人口10197人;竣工新村住宅1359户,占到规划总户数的31%。
硬化道路9900米;加装路灯335盏,辟垃圾重复使用点29个,修筑排污管网4560米,胡村集、裴王通两个村568户用于了天然气,韩庄、绪村两个村目前已接上了天然气管道;3070户用于了集中于供水,有10个村有简陋的村民文化活动场所,村办集体企业4个。华龙区现有11个“城中村”(戚城屯、东白仓、五甲户、张海、波头集、边两头、戚城村、南里商、马拐、前合、谢庄)全部规划完。
2、人口构成 “城中村”的人口构成十分复杂,并不是以前指出的城乡二元结构。调查结果,“城中村”的人口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包含:一是原先的村民(实质上大部分户籍早已是市民);二是来自外地、职业包含十分复杂的外来人口;三是租给“城中村”村民住宅的城区市民。
尤其应该解释的是,因“城中村”房源供应充裕,房租比较便宜,区位交通便利,管理游离于城乡掌控之外,沦为外来同住者的选用之地,其人口规模有的已多达当地居民。如华龙区的谢庄、波头集、五甲户、西白仓等村庄外来人口占了全村人口总数的意味著比重,因此,有可能沦为杜绝违法事件的策源地,制约着城市的身体健康发展。 3、经济模式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中村”的经济已逐步挣脱了传统农村以第一产业为主导的产业格局。
由于村民对这种较慢的产业转型缺少充足的思想、技术与物质打算,转让土地筹办企业和必要租赁之后沦为一条生财捷径。 “城中村”村民由于大批外来同住人口的涌进,逐步转变了传统农民以农业生产作为主要经商手段的经济模式,房屋租赁沦为了村民们的主要经济来源。
4、土地用于 濮阳市城区内的“城中村”经过多年进化,其用地已在总体上呈现出以居住用地居多,同时还有部分的工业用地与各类公共设施用地。 明确有:①非农化。城市用地的扩展、村落用地的租赁及普遍化的建房不道德,导致农业用地大大增加,大部分“城中村”甚至已没农田可耕。
②混合性。对外城市用地与农村用地彼此交叠,对内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与各类公共设施用地互相夹杂,无法分离出来而又关系简单,这在相当程度上造成了“城中村”内外形象的鲜明及内部空间布局恐慌。③无序性。
主要展现出为对宅基地的审核、分配与管理混乱,违章私搭乘内乱辟不道德屡禁不止,各类用地的交叠夹杂等。④短见性。
只告诉死守着自己的二三分宅基地、二层小楼靠房租和其他小生意过低水平生活,没看见把土地节约利用,垫高层住宅,节约出有的土地用作经营大型商业而取得更高收益,死守着金元宝过穷日子。 二、“城中村”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中村”与城市发展不协商。“城中村”规划设计和建设风格基本上千篇一律,与周围环境不相称。有的村为了提升容积率,建设时想方设法削减楼间距,减少楼层,挤占公共空间,增加绿地面积和公共设施,减少了居住于质量和城市景观。
2、土地资源粗放经营,浪费相当严重。“城中村”的土地资源由于缺少统一管理,不易构成土地占有率低、利用率较低、产出率更加较低的恶性循环,既形不成研发的规模效益,又毁坏了土地利用的整体性,导致城市土地资源的相当严重浪费。 3、居住于环境广泛不低。
不少村没环保队伍,没划入城市市政、环卫统一管理,绿地面积较较少,公共服务设施缺少,垃圾乱堆乱倒,摊点内乱挂乱放,内乱搭乱辟,违法建筑较多,村容村貌较好,腾出严重不足或者是没建设消防通道,安全隐患相当严重。 4、社会问题频密再次发生。“城中村”容纳了大量的外来同住人口,给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减少了相当大的压力。
同时,当地村民坐享土地房租收益,更容易产生食利阶层及社会阶层分化,投胎超育、聚众赌博等现象无法掌控,给社会导致不良影响。 5、目前“城中村”大部分都是辟二层小楼,村民还拒绝接受没法寄居高层住宅的观念,指出寄居小院生产生活便利。再行是经济力量约将近,指出二层小楼竣工没几年,拆卸了惜,大拆大建阻力相当大。 三、后遗症“城中村”问题解决问题的几个难题 1、体制不如意,管理缺陷。
“城中村”是由于城市较慢发展,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切换过程中构成的产物。在城市的竣工区内,本来应当划入城市的统一管理,但由于管理体制并没及时随着地域的城市转变而更改,村集体的组织和村民不受利益的抗拒,管理缺位,内乱搭乱辟,违法建设成风,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无人过问。 2、存活方式单一,有利于带入城市社会。
“城中村”在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失去后,村集体经济的组织的经济收益主要倚赖土地租赁租金和政府或开发商征地补偿金,村民家庭收入主要依靠集体收益和房屋出租收益,使得村民对村集体经济的组织的依赖性和关注度都很强。 3、外来务工人员缺少管理、引领,“城中村”社会治安问题引人注目。我国广大农村长年正处于一种传统文化状态,是一种礼俗社会,人们的不道德往往依赖地缘关系、亲缘关系和传统习俗来约束。
当外来务工人员回到城市时,一方面频密的流动使传统的文化习俗、地缘关系、亲缘关系约束消失了,另一方面又缺少城市社会的理性、法制约束。而城市缺少对外来务工人员有效地的管理与引领,城市生活的艰难使得他们更容易不道德心理健康,从而“城中村”沦为城市问题尤为引人注目的区域。 四、“城中村”问题的解决问题途径 “城中村”改建不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拆毁、修复问题,它是一个牵涉到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简单问题,必需稳健前进,逐步解决问题。
回应,我们根据对“城中村”问题的调查研究,明确提出以下改建的建议。 1、确认“城中村”村庄规划编成范围,具体城中村规划基本原则、用地标准、规划内容,规范申报资料、审核程序,使“城中村”规划审核规范化、制度化。 2、制订优惠政策,减缓“城中村”改建步伐。“城中村”改建主要难题就是土地性质问题,通过糅合外地先进经验,融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对“城中村”改建白鱼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出租住宅建设用地及设施公用设施用地,按照预测村庄人口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掌控在80-120平方米(不含人均40-60平方米的工副业生产及生活确保用地),比城市掌控标准略为低。该部分用地在村委会按规定办理各项申请后,由国土部门核准《国有土地使用证》,政府收益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全额归还村集体用于,其研发建设减免政府各项费用。
(2)补偿建设投放的研发用地,为了减低城中村居民新村建设投放,根据城中村现有集体用地数量,按照与出租住宅建设用地及设施公用设施用地1/2-3/5的比例划入部分建设用地用作房地产开发,村委会可在获得适当资质后自行研发建设或委托其它房地产企业展开研发建设;该用地面积不算入城中村规划面积,其研发建设享用村民出租住宅建设用地的各项优惠政策,其收益用作补偿城中村居民新村建设投放,不得挪作他用。 (3)在确保上述三项土地使用权以求实施的前提下,村集体剩下土地不应全部划入城市统征范围的储备用地,市国土部门不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各类涉及申请,村委会及个人除获得奖赏的补偿金外不得对土地的接管可选任何条件。 3、原有“城中村”重在排查,新的“城中村”建设高标准、严要求 对在近几年来已通过规划建设,已完成了大部分农民住宅建设的旧“城中村”,认同农民意愿,不应做大拆大辟,可通过村容村貌整治转变旧村面貌,提升村民的居住于环境。对于因城市总体规划不断扩大和调整而产生的新的“城中村”,及通过规划但并未实行建设的“城中村”,要按照城市居住小区的标准,展开设施建设,坚决统一规划、高标准建设,超过“城中村”与周边环境人与自然统一,塑造成“城中村”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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